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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优秀团员”的决定
2010-04-13 09:11:57   来源:   点击:    编辑:团委
共青字〔2010〕2号
★关于表彰“优秀团员”的决定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一年来,共青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大力加强团的政治、思想、组织建设,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了思想品德、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感恩教育等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尤其是在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努力创建和谐校园活动中,涌现出一批优秀团员。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积极性,推进团的各项工作,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争先创优,经各班级、院学生会和各学生社团团支部推荐,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决定授予朱维国、刘华超等596名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团员谦虚谨慎,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奏响时代的主旋律,塑造当代大学生新形象,再创佳绩。
  附:2009-2010学年度“优秀团员”表彰名单
 
 
 
 
 
 
共青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 表彰 决定
  报:学院董事会、院行政领导、院党总支、院工会。
  送:相关各部门
  发: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及各学生社团。
 
 
 
  附件下载: 附:优秀团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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