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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14年度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通知
2015-04-17 00:02:47   来源:编辑:岳琦   点击:    编辑:twgl

共青字[2015] 2号

 

 

 

关于申报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14年度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支部:

为激励学院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在工作中创先争优,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进一步振奋精神、努力拼搏,现决定,集中表彰2014年度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要达到“组织建设好,团员教育好,活动开展好,青年反映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具体条件是:

(1)团支部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规范;

(2)团支部班子健全,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3)团支部班子能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决定;

(5)工作求真务实,创新能力强,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

(6)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支部(总支)建设,所属团支部(总支)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富有活力;

(7)规范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引导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组织对青年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学院具有良好影响;

(二)优秀共青团员

要做到“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具体条件是: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3)团龄不少于1年;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要符合“做勤奋学习的表率,做团结青年的表率,做弘扬正气的表率”的要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体条件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

(2)道德品质高尚,弘扬雷锋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各二级学院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对拟申报的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征得团总支同意,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确定具体申报推荐名单,将申报表、事迹材料和证明材料报院团委。

2、资格复核。 院团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按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申报对象工作和表现情况,提出评选结果建议名单。

3、研究确定。院团委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三、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院团委依据团组织和团员数量、工作实绩和表现、团情基本数据录入情况分配申报推荐名额。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申报。

2、树立正确导向。各二级学院要把真正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推动团的工作。推荐申报对象必须在团的基本信息采集系统内。对团的基本信息上报数和实际录入率过低以及基本信息采集数据不符合基本要求的单位,取消其所属各级团组织和个人的申报资格。

各二级学院请将申报表、申报推荐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和相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于4月17日前报院团委,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

 

 

 

 

 

 

 

 

 

 

 

 

 

 

主题词:申报  优秀团支部  通知 

抄送:董事长  督导专员  院党政领导

抄报:相关各部门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学务部             2015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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