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为更好的加强二级学院学生活动的开展,落实学生参与式的自我管理模式,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建立健全二级学院团组织机构,在原有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的基础上增设团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共同开展团务工作,建议团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在学生中选拔,产生方式可以由团总支推荐。
院团委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